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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指期货资金门槛“敲定”50万

发布: 2010-2-09 08:22 |  作者: 金满堂 |   来源: 金满堂 |  查看: 9次

  据新华社电中国证监会8日宣布,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将从即日起正式实施,投资者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门槛不变。

  此前,证监会于1月15日发布征求意见稿,就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据介绍,有意见认为50万元的资金门槛过高,限制了一般散户的参与。

 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,对于高风险产品设定准入资金门槛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做法,是对中介机构将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的要求。资金指标可以反映投资者的经济实力,是衡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标。

  这位负责人说,设定最低资金要求可以较好地验证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。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面值大约为100万,按12%的最低保证金水平,考虑期货交易的基本风险控制要求,50万元的资金门槛是合适的。

  此外,正式发布的规定明确,股指期货投资者硬性条件中10个交易日、20笔以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的要求中,10个交易日为累计计算而不必须是连续的。

  对于市场关注的保证金比例问题,这位负责人表示,12%是最低要求,在推出初期肯定要更高,期货公司也要在中金所收取的保证金基础上再向客户收取保证金。周边市场在股指期货刚推出时,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也比较高。

  这位负责人说,有意见提出,应当明确中金所操作指引中信用报告的出具部门,证监会采纳该意见,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个人信用报告的权威出具机关。

  还有意见认为,投资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很难验证,建议增加投资者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内容。股指期货适当性制度实施过程中,期货公司有审慎选择客户的义务,同时客户也有如实陈述自身情况的义务。对此,证监会也予以采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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